登机准备

  1. 乘坐来往香港 - 澳门航班的乘客和澳门往深圳的乘客请於航班起飞前 20 分钟到达香港或澳门候机室;而乘坐深圳往澳门航班的乘客请於於航班起飞前 30 分钟到达位於深圳机场的直升机候机室,并出示阁下的旅游证件以便我们的地勤人员为阁下安排机票及办理登机手续。
  2. 如透过网上订购,请谨记携带网上订票时所选用之信用卡,以便核对。
  3. 如因天气恶劣而取消航班,乘客将获安排免费船票及全票退款不包括所有手续费(特惠票除外)。所有误机乘客之机票将不获退款 (因亚太航空原因取消除外)。

行李收费及须知

每位乘客(婴儿除外)可携带最多 5 公斤手提行李及免费携带 7 公斤托运行李。若超出限额,乘客需缴付超额行李费。

手提行李
体积限制 16″ × 14″× 6″
件数 每位乘客 1 件
重量 5 公斤或以下
费用 免费
托运行李
体积限制 37″ × 24″
费用 7 公斤或以下免费
其後每公斤 港币 / 澳门币 / 人民币 300元

违禁物品

根据澳门民航局的航空通告,由2019年3月1日起,乘客禁止以任何方式携带打火机及火柴乘搭直升机;

乘客禁止在随身行李和手提行李携带收合後超过三十公分的自拍棍丶相机/录像机三脚架和单脚架。收合後长度超过三十公分的以上物品必须以托运行李方式运输。

有关进一步资讯,请参阅 澳门民航局 网站。

婴儿之定义

婴儿自出生之日起满 3 个月即可乘坐我们的航班。每位婴儿乘客( 3 个月以上至 24 个月(含 24 个月))必须由父母/监护人陪同。由成人付费乘客陪同的婴儿可免费乘坐航班(税费和其他适用之费用除外),但婴儿不会被安排到独立的座位,而是必须乘坐于成人的腿上。同一航班不得携带超过两名婴儿。
 
儿童为年龄 24 个月以上至 12岁 以下的乘客,且于乘坐航班时必须由父母/监护人陪同。 12 岁以上至 18 岁(含 18 岁)的乘客可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乘坐航班。

常见问题

  1. 孕妇能否乘坐享用我们提供的服务?
    一般而言,孕妇乘搭直升机不会碰上任何问题。但我们仍建议孕妇於安排行程前徵询主诊医生的意见。 满32 周的孕妇必须携带签发的医疗证明,医疗证明的内容须包括: 你适合乘坐飞机。请注意:为了孕妇的安全及健康着想,如你未能出示医疗证明丶如医疗证明已过期或医疗证明不能提供上 述所需资料,我們保留拒绝孕妇登机的权利。 任何怀孕乘客宣称适合乘坐直升机均须签署免责书。
  2. 婴儿能否乘坐享用我们提供的服务?
    我们欢迎满三个月以上的婴儿成为我们的乘客。 每一名婴儿乘客(满三个月至未满两岁)必须由一名监护人陪同。 每位成人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兩岁之婴儿,而该婴儿须缴付政府税及保险附加费但不佔座位。每航班最多可安排两名未满一岁之婴儿乘坐。
  3. 兒童/未成年乘客能否獨自乘坐我们的航班?
    儿童为年龄 24 个月以上至 12岁 以下的乘客,且于乘坐航班时必须由父母/监护人陪同。 12 岁以上至 18 岁(含 18 岁)的乘客可在无人陪伴的情况下乘坐航班。